<汇港通讯>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加徵门槛由目前的零售价130万元人民币(下同),下调至90万元,自7月20日起执行,旨在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
当局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汽车气缸容量的超豪华小汽车,只在零售环节徵收消费税,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则不徵收消费税。
为引导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当局2016年增设「超豪华小汽车」税目,对零售价达130万元及以上的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徵收消费税。(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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