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美國聯邦法院表示,恐怖組織“邁赫迪軍”(Jaysh al-Mahdi)襲擊的受害者可以繼續推進針對大型藥物和器械製造商的《反恐怖主義法》(ATA)輔助教唆指控。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發現,原告合理地指控了被告的參與是“有意識、自願且有過錯的”,併為“邁赫迪軍”的行動提供了便利。原告指控21家公司向“邁赫迪軍”支付非法賄賂以獲取採購合同,這些資金資助了發生在伊拉克的襲擊,導致美國公民死亡或永久殘廢。
法院裁定,原告有理有據地指控被告的參與是“有意識、自願且有過錯的”,併為“邁赫迪軍”的行動提供了便利,且被告的援助與特定恐怖行為之間存在關聯。“邁赫迪軍”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指控來自五個企業家族的21家公司——包括阿斯利康(AstraZeneca PLC)、通用電氣醫療(GE Healthcare Technologies Inc.)、強生(Johnson & Johnson)、輝瑞(Pfizer Inc.)以及羅氏(F. Hoffman-La Roche Ltd.)——向該組織支付非法賄賂,以確保獲得利潤豐厚的採購合同。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