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内地知名演员刘晓庆近日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已受理并启动调查。
举报内容显示,刘晓庆通过旗下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以「形象代言费」名义将330万元(人民币•下同)借款转为个人收入,并开具6%税点的增值税发票,规避27%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该企业被指无实际经营场地、员工和社保缴纳记录,涉嫌虚开发票逃税。
2002年,刘晓庆曾因公司偷税漏税1458万元被羁押422天,其妹夫靖军作为公司法人被判刑,刘晓庆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她其後通过变卖资产补缴税款,并重新回归公众视野。
此次举报提及刘晓庆在上海有多次补税罚款记录,被指属於多次违法。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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