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央视报道,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至2024年,楼文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监管审批、入股城市商业银行、融资贷款、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协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折合8451万余元人民币。
泉州市中级法院认为,楼文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於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後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相关判决。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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