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发展局推出试行计划,放寛商场或其他商业项目的室内和户外公共空间在地契下限制,精简相关审批程序,为期两年。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今次拆墙松绑是希望可以用好商场的公共空间,在不阻街的情况下,带旺经济。
甯汉豪称,以往商场的业主或管理人要申请在这些公共空间举办商业活动,每次要交6万港元的行政费用,申请时间需时3-4个月,将来业主提出申请後,将可以「一签多用」,在一年内有效,即一年内在同一地点举办活动,毋须再逐次申请。若活动会在一年内的其他月份举行,则需要每月额外缴交5000港元。
她又说,在不影响通行下,使用「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作商业活动的面积限制,将由原来10%的面积,放宽至20%。审批申请时间亦会缩短至约1个月内完成,她说如果业主希望在「五一黄金周」在公共空间举办活动,地政总署会尽快处理。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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