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於继续徵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称,将在全市范围内,徵集条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意向企业可报名,优先考虑债务即将到期而无力偿还的房地产企业库存商品房。
徵集范围包括: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以及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体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相关内容《大行》瑞银列出港股第二季南向资金流出最多的港股名单(表)
徵集其中要求为相关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徵集房源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等。(ta/w)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