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去年12月印發《重點省份分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將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等12個省市列為重點化解地方債務的地區。據《彭博通訊社》引述消息人士指,中央去年起推出的地方化債取得一定成效,近日擬擴大試點範圍,將山東省濰坊市納入為新試點,監管部門向部分商業銀行發出指示,要求向濰坊地方政府旗下融資平台提供包括再融資等支持及額外協助。(gc/u)相關內容內地與德國簽署備忘錄 加強數據跨境流動議題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