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後今日(13日)正式對外發布。新標準將於9月起實施。消費者已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新標準實施後,將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減少交通事故風險,有效防範非法改裝,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
新標準強化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增加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完善電池組、控制器及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制動性能要求;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新增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明確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後視鏡;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並在銘牌及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t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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