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金剛光伏公告稱,公司於當日收到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酒泉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4)甘09破申1號、(2024)甘09破申1號之一),公司債權人廣州曠視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重整,並申請啟動預重整程序。公告顯示,為有效識別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酒泉中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同時指定由酒泉市人民政府組建成立的甘肅金剛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光伏行業人士對此分析稱,重整不等於破產,重整成功可實現多方共贏,此次預重整申請獲受理,證明金剛光伏的重整價值和重整可行性得到了債權人等多方的認可與支持。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