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聯環藥業6月10日晚間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為,公司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以壟斷協議形式變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銷售領域的競爭,違反了《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屬於達成並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責令公司停止違法行為,並對公司處以罰沒款合計6103.82萬元。此次罰沒金額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的72.53%,將相應減少公司2025年度淨利潤6103.82萬元。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