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國太保公告,公司建議向專業投資者發售可轉換債券,並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僅在美國境外發售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將僅向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第三十七章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所定義的“專業投資者”發行,不會向香港公眾人士發售,亦不會向任何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中定義的本公司的關連人士配售。可轉換債券的定價(包括髮行價及初步轉換價)將由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以入標定價方式確定。本公司擬將可轉換債券發行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一)支持保險主業;(二)支持“大康養、人工智能+、國際化”三大戰略實施;及(三)補充營運資金等一般企業用途。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